学校章程(2021修订)
作者:校务办 日期:2021/8/29 点击数:2657第一章 学校行政管理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隶属新吴区教育局的公立、全日制小学,学制六年。
第三条 学校“三风一训”、办学思想、办学目标
(一)三风一训
校训:自觉
校风:做一个自觉的人
教风:觉己觉人觉世界
学风:自知自行自成长
办学思想
遵循“百年江小、励志树人”的办学宗旨,以“教天地人事、育生命自觉”为办学理念,以“创思想型百年老校”为发展愿景,以“做一个自觉地人”为育人目标,完善顶层设计,深化素质教育,突显办学特色。
(三)办学目标
学校发展目标:具有现代学校管理理念,彰显“让每一个人自觉成长”;拥有德才兼备、有区域知名度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学质量高位提升;家长满意、社会认可度高、声誉良好的优质学校。
学生培养目标:具有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包容的胸怀;具有自觉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创新精神和终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培养具有较高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国际化视野的现代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注重职业道德,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课程观和学生观,追求“和而不同”的教育境界,有较强的课程研究力、执行力。形成自觉自为的和美群体。
二、行政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
第五条 校长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6.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求实、创新。
第六条 校长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校长要通过一定程序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校长对学校财务财产管理负责,学校的财务活动和学校校产在校长领导下,按规定依法管理。
第七条 学校行政机构设置
1.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教育局考察、任命。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2.校长室下设综合办、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各室中层配备职数总和不超规定编制。
综合办: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部管理,负责学校档案管理、人事工作。
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常规工作,教学研究和课程管理工作。
教科室:负责学校课题研究、教师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和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
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安保工作、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和食堂管理。
德育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班主任管理和少先队工作。
3.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会议一般由校长主持,由学校中层以上人员参加。
三、教育教学管理
第八条 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实践能力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九条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生存。
第十条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1.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
2.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3.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主任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4.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任课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班风。
5.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建立以学校为龙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十一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1.加强教学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加强教科研工作。要重视校本研究和本校教改经验的推广。学校设立教科研奖,对在教科研和教改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3.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第十二条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或省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管理教学。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课程教学中心部组织好规定的质量调测,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第十五条 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择教材,任何组织、部门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兜售或强行搭配出售其他书籍,不得将编印的复习资料、试题等在学生中推销。不得以任何形式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用书。
第十七条 学校开学、课时、放假等校历日程,均按区统一规定的校历执行,任何班级不得自行停课。
第十八条 学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工作,防止学生流失,不得淘汰或变相淘汰学生。任何人不得歧视后进生或其他有问题的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九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条 对各专室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二十一条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和管理,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四、后勤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效率原则和节约原则。
第二十三条 按照区级财政要求,做好学校经费预算,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自立项目收费。对来自校外的乱收费全校教职工都有抵制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节约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审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内审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二十七条 切实加强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学校有关制度管理。
第二十八条 门卫严格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凭班主任出具的出门证出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第二十九条 教室、学生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教师宿舍里要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
第三十条 食堂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检查有关厨用电器,不带任何故障作业。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食堂、保管室等要加装防盗门窗,并要随时关锁,学校现金不得在校内过夜。
第三十二条 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指导教师必须有始有终在实验现场,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实验。
第三十三条 班主任要强化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促使学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校纪校规,避免学生之间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五、环境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五条 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板报、专栏和校园内的宣传橱窗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第三十六条 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邻里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三十九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四十条 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相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六、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支部加强对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组织领导,发挥其重要作用。
第四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第四十三条 教代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2.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3.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委员,建立工会委员会。
4.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第四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1-2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四十五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七、教师和职工管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四十九条 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师在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聘。
第五十一条 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
第五十二条 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三条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五十五条 教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八、学生管理
第五十六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无锡市新吴区江溪小学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手拉手献爱心”等活动提供各方面的资助,鼓励教师捐助、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五十九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条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纪校规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对奖惩不公平的行为,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3.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3.勤奋刻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遵守学校制订的文明行为规范。
5.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九、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新吴区教育局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后一个月后施行。
第二章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为了有利于学校工作的高效开展,有利于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党支部和校长室认真思考,借鉴区内兄弟学校的先进经验,结合学校自己的特点,对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系统
学校设校长领导下的行政子系统和党支部领导下的党群组织子系统。按组织机构的职能,分为上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级。
1.上层——决策指挥层
主要机构:校长室和党支部。
2.中层——执行监督层
(1)主要职能:执行校长室的决策、指令;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在自身职能权力范围内作决策指挥。
(2)主要机构:综合办、教导处、德育处、教科室、总务处。
3.基层——实施操作层
主要由年级组、教研组组成。
二、行政组织机构的职数配备
校长室、党支部的职数分别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党委确定。
各处室中层职数的配备:
综合办:人事秘书1名,副主任2名。
教导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各处室主要职能
(一)综合办
综合办在校党支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校长组织安排学校行政会议和教职工会议,并做好记录。
2.根据校长意见起草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记载学校大事记。
3.在党支部领导下,协调做好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4.加强各处室的联系,协调各处室的综合性工作,及时向校长、书记反馈信息;做好学校每周工作安排的分发。
5.掌管校印和校长印章的使用,审核加盖校行政公章的重要文件(如合同书、协议书、各种证书等);负责对外行政介绍信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和学校周边单位、居民的协调工作,做到热情诚恳,有事及时请示领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同志妥善处理。
7.做好学校各类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安排及会议的准备和接待工作。
8.及时收集各类文件并交校长、党支部传阅,并根据校长、党支部意见传递到相关处室处理,并做好文件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9.负责学校的档案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工资调整、退休手续的办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申报、办证、归档工作,协助校长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及材料的整理。
10.做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学校人事工作年报和工资年报工作。
11.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及统计。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区教育局、学校网站发送学校有关信息资料。
13.协助校长完成招聘教师和招生的各项工作。
14.完成校长、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教导处
教导处是管理日常学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协助校长领导教学业务方面的参谋机构。基本职能是处理日常教学事务,管理学科教学工作,组织学科教研活动,实施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是最主要的职能。
1.制订教学改革规划、年度或学期教学计划以及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教学工作安排方案,负责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组织制订每学期的课程计划、全校课程表、教学作息时间表、学科教学进度表等。管理校本课程和选修课程。
3.负责日常教学任务的下达和教学情况的督查。管理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改作和辅导、测验等各个教学环节,确保稳定的教学秩序。组织专家、学科组长深入课堂听课,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学动态。抓好教风和学风的建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日常教研任务的落实。根据上级教研部门的文件,选派教师外出参加教研会议。组织学科教学研究活动,定期交流学科教学经验。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
5.负责实验室、音美教室及器材的使用管理。负责实验员等教辅人员的管理,确保实验开设率,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6.负责大型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考试计划,落实命题人员并组织命题,制订考务方案并进行考务培训,检查考试各个环节,对监考工作进行全面监控。
7.组织校内各类教学评比,组织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各类教学评比活动。管理学科竞赛辅导工作,确保学科竞赛辅导按计划和要求有序地进行。制订教学奖励办法并报校长室同意后,予以公布和实施。
9.收集和整理各级各类教学文件、资料,并做好教学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登记、教学评比获奖成绩的公布和统计、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的公布和统计、教学事故或差错统计、教学调查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安排教师调课等事务,处理突发的缺课事件。
10.负责招生、转学、学籍管理等。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教科室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教科研的发展规划。并能根据规划,及时制订和实施学校教科研计划。
2.制订课题计划、承接课题任务,并做好课题的论证、审批、阶段成果鉴定及推广和应用,按期完成各级各类课程改革的计划和总结,参与和承担德育课题、教学课题的管理和研究。
3.收集教科研信息,编辑教科研学习资料,定期举办组织学术报告。宣传普及教育理论,开展教科研咨询。
4.指导并管理好全校的教科研工作,做好教师的教科研工作的考核。
5.负责各级各类的教科研论文征集、送评工作,做好校级论文的评奖工作,做好校刊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6.配合教导处做好新课程实验和教改的管理工作,安排和组织好学校对外的课改展示,做好教师的教材培训、校本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
7.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实施名师选拔和培养计划。制定好各级各类教学骨干的评比实施方案。
8.各类课改资料的归档和建立课改台账。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全面负责各项工作。
10.负责拟定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学期工作计划,协助校长室搞好学校教育信息化事业中远期规划。
1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信息技术培训,使教师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机结合,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
14.负责对全校电教相关财产进行登记、管理、调配、维修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教师电脑等使用制度。
15.维护校园网络的更新和安全工作。
(四)德育处
德育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和学校党支部指导下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抓好《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安排好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训练活动,创建优良的校风。
2.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带领班主任积极开展德育科研活动。
3.规划并实施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组织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评优、表扬、奖励和处分工作。组织开展“瞿秋白英雄中队”创建活动。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管理制度。组织学生校内值勤,负责学生常规纪律的检查评比工作,及时查处学生违纪事件。
6.负责开好家长会,指导班主任与家长加强联系,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建好家校通,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7.组织好全校的德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
8.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9.负责年级组长的考核,指导、协调各年级组开展工作。
(五)总务处
总务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物、生活报刊等总务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并实施学校总务工作计划。
2.明确全体后勤职工的分工,组织岗位培训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后勤人员的考核工作。
3.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教育全校师生员工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4.严肃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工作,编制学校经费的预算并定期向校长报告执行情况,年终提交决算报告。严格财务手续,管好财务档案,定期搞好审计。
5.管理好校产校具和物资设备,建立物资档案,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的水、电、电话、汽车等,保证正常的秩序。
6.根据教导处编制的教育教学所需的书籍、簿本、教具、学具等计划,做好采购、保管和分发等工作。负责全校办公用品,教学设施及生活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7.按照教育现代化的办学标准,做好校舍的维修、扩建、新建工作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添置工作,把好质量关。
8.办好管好食堂,搞好饮食饮水卫生。建立食堂管理小组和食堂管理制度,严格食堂财务管理。提高饭菜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作风。
9.管理好校园环境,配合德育处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0.会同德育处安排好学生劳动,加强对学生卫生工作、室内公物使用情况、自行车管理等考核。
1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
12.加强对电教人员、校医、文印人员、图书管理员、食堂人员、门卫等教学后勤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四、江溪小学各领导干部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在学校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确保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法治校和以德立校。
2.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制定每年的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报上级党委。
3.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5.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第一位,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研究,动员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做好学生德育工作。
6.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问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
7.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组织好“三会一课”,及时总结表彰党内的好人好事,提高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
8.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9.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对新发展党员的审核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培养工作。
10.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
(二)校长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坚持德育首位,以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建立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班子,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5.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保证各项教育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
7.领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重视教师队伍思想、职业道德和文化业务水平的提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领导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针,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
9.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和处理好公共关系。领导和协调各处室和校行政之间的关系。
10.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11.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负责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三)工会主席职责
工会主席是基层工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工会工作,代表工会与学校行政、共青团和妇女组织进行协调。
1.按上级工会组织的部署和学校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制订学校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终写好工会工作总结。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组长会议,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3.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教职工的反映,协助党支部组织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师德教育、法纪教育。
4.配合学校其他部门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教育科学、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青蓝工程”活动等,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办好教工之家。
5.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配合党支部做好对学校领导的民主考评。
6.做好每年度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工作;教代会闭幕期间负责处理教代会的有关事宜;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临时召开教代会的建议。
7.关心教职工福利,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好教职工生活。
8.参加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学校的重大事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9.经常与工会委员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委员开展工作。
10.负责文明办公室的创建评比活动。
(四)综合办主任职责
1.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经常地有目的地调查研究,收集情况,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的资料,并按照校长的决策、指令上传下达,办理文件,督察落实。
2.协助领导协调沟通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矛盾和问题,使各部门服务于学校的共同目标;协调学校和社会各有关单位的关系,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按照校长室的决策和意图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文件、规章制度和通知等文稿。
4.根据各部门工作重点制订学校周工作安排表。
5.统计教职工出勤情况、负责考核奖的考核和发放。
6.做好行政会议记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决议情况。
7.做好学校大事记和重要历史资料的保管工作。
8.做好学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9.代表校长室处理事务性工作和接待工作。
(五)人事秘书职责
1.统一管理全校文书、人事档案,做好各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分办、分卷归档保管,保密工作。
2.协助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了解教工的思想政治情况,掌握教工的特长和使用培养情况,制定和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和各种退休、退职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考核、鉴定、转正定级、升级和奖惩工作。
4.做好升学、征兵、出国人员的政审和有关教工的和建党对象的政审工作。
5.做好学校的年报工作,负责浮动工资的考核和发放,办理奖惩手续。
(六)教导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协助校长制定和完善各项教学常规,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
2.协助校长选配教研组长,安排教师课职务,审查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并指导教研组和备课组的教研活动,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共同研讨各科教学情况。
3.协助校长分析全校教学质量状况,针对共同存在的问题与教研组长一起研究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4.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掌握教师备课和课堂教学情况,研究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总结教学经验。
5.协助校长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学理论,学习并熟悉各科课程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教学要求,在教学质量管理过程中,检查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的指导与控制。
6.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研究学校教学工作,并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检查学生作业等方式,了解各科的教学情况,监控学生课业负担,听取师生对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定期组织教师举办公开课、研究课、交流会和研讨会,开展改进课堂教学的研究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培养教学骨干,并及时给予青年教师具体指导。
8.协助校长制定教师进修计划,检查教师进修情况,协助校长做好教师教学情况的考核工作。
9.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具体指导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分析工作,经常了解各学科测验考查次数与质量,并加以控制与协调。
(七)德育处主任职责
1.德育处主任对校长负责,领导德育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期、学年学生思想和行为习惯教育工作计划,及时做好总结。
2.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经常参加班会,参加学生课外活动。
3.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班主任正常开展工作。监督检查班主任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负责对班主任的考评,主持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4.负责班级检查评比工作;指导班队课活动。
5.负责对学生进行纪律检查和奖惩;主持六好江南燕、瞿秋白英雄中队等评选工作。
(八)教科室主任职责
1.制定和实施本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改革的发展规划。
2.组织参与有关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
3.宣传普及教育理论,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咨询。
4.指导并管理全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5.收集教育教学科研信息,编辑教育教学科研资料。
6.在校行政的领导下积极推广科研成果。
7.制定学校智慧校园发展规划,总结智慧校园建设工作。
8.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9.负责对全校教师进行现代教育应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指导及知识培训组织工作。
10.做好校园网络的整体发展规划工作;组织好对校园网络正常运行及相关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组织好对校园网络的功能扩展及应用开发工作。
11.参与、协作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的开发、管理、建设及应用工作,为学校校园网络应用提供技术保障与支持。
12.组织好对学校教学、行政等重大事件、庆典活动的影视录像的拍摄、后期制作以及资料归档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交分管校长审核后贯彻执行,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2.组织好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做好本部门的教育管理和教育工作。合理安排好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调动积极性,发挥每个同志的作用。对总务后勤人员进行考核。
3.管好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椅、仪器等申请、登记、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4.管理好财务。要有计划使用好学校资金,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负责编制经费预算,统一管理学校资金,检查监督审查学校的一切经费开支,具体执行预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审核帐目。
5.负责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有计划购买和发放教师办公教学用品;坚持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教学用品及时到位。
6.管理好食堂,加强饮食饮水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7.搞好学校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筹划和安排学校的绿化、美化、净化,使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
8.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预案。经常对师生进行节电、节水、爱护公物的教育。
9.抓好防火安全保管“三位一体”网络组织,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0.及时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十)团支部书记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党在各时期中心任务及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并实施学校团支部工作计划。
2.及时传达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3.抓好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品质,教育并督促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及时反馈考查情况。
4.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安排好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健康又适合青年教师特点的活动。
5.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指导少先队大队部开展活动。
(十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
1.按照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辅导少先队的生活和活动,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2.经常了解并及时向学校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少先队员学习、生活、活动等情况,关心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文件和指示,研究布置少先队工作;发挥中队辅导员的作用,团结他们共同作好全校的少先队工作。
4.领导少先大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好大队活动,开好大队委员会议,对委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配合中队辅导员,对中队、小队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5.注意与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十二)年级组长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年级组工作计划。安排好全学期班级工作和活动,并经常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情况。
2.指导和帮助班主任认真贯彻学校的工作计划与各部门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对本年级各班的学习、纪律、课间休息、课外活动、清洁卫生等工作全面负责并经常督促检查。
3.主持年级组的学习和会议。定期组织班主任交流分析情况,互相学习,共同探讨。做好本年级教师的思想工作,调节好班际和人际关系,团结同志一起做好工作。
4.定期召开本年级的教育会议,分析研究学生的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的情况,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求,及时与分管领导和同组教师共同探讨改进措施。根据年级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优良学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指导和帮助班主任设计主题班会,设计系列教育活动和中心教育活动。
5.协助教导处落实本年级各项教学工作。协调本年级各科教学工作,做好本年级的教学质量分析。安排协调本年级各学科教师的课外辅导、学科活动和文体活动,安排协调年级学生的提优补差工作。协助教导处处理解决本年级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及其它有关工作。
6.定期召开本年级学生家长会,督促班主任进行家访,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7.组织并安排好本年级学生的集体活动并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办公室活动。
9.组织各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奖惩和操行评定工作,主持年级组内先进班集体、执行常规管理先进班级以及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
10.重视请示汇报,经常向相关部门主任汇报工作情况,注意积累资料,做好交流与反馈工作。及时传达、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好期末工作总结。
(十三)学科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学科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结合本学科的情况,研究具体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2.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和课程大纲并贯彻落实。
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正常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4.组织本组教师有计划地相互听课,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计划地组织公开课、研究课和专题讨论会,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试验。
5.指导备课组和教师制定年级和个人的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督促,经常了解各年级的教学进度,并及时汇总向分管领导汇报。
6.关心和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和带领全组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个人业务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进修活动。
7.根据学生的特点和爱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发展学生个性。
8.组织和指导教师总结学科教学经验,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积累有利于教学质量的各种资料。
9.有计划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对学科教学的意见。
10.定期了解本组教师的工作情况,听取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协助学校行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情况的考核工作。
(十四)备课组长职责
1.按照学校和教研组工作计划要求,依据课程标准,共同商讨,拟定本学科计划,并帮助教师完成个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组织教师在个人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定时间、定内容进行备课活动。
3.协助教研组长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学研究专题,组内相互听课,研究改进课堂教学的措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协助教研组长帮助教师做好考试命题、阅卷、质量分析、教学总结工作。
5.协助教研组长制定本年级课外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开展学科课外活动。
五、江溪小学教职工工作职责
(一)教师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德育大纲和教学计划。根据课程标准的德育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认真制订学期教学计划,保证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4.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组织课外活动,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5.组织和指导学生严格执行学习常规要求,教育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关心、爱护、尊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对全体学生负责。
6.认真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活动、教研活动和本学科教师间的相互听课活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7.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专业文化知识,加强业务进修,以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要结合学科教学实践,撰写教学心得体会、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情况调查报告。
9.积极进行教改试验。结合教学实际,进行教学研究或教学科研,明确研究专题,拟定实施方案,作好试验实录,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写出有质量的教改试验报告和教学论文,不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
10.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热情、细致地做好对青年教师的教学业务指导工作,主动帮助他们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困难,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全面关心他们,使他们迅速健康成长。
11.履行德育工作职责,积极参加班级的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与任科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注重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2.教育并督促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卫生习惯等。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文娱活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3.处理好日常班务工作,及时处理本班学生中的偶发事件。关心学生生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做好工作。做好本班“三好生”评选工作及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
4.做好经常性的家访工作,与家长交换学生的学习及操行情况,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问题。
5.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班集体建设理论,提高班级科学管理水平,勤于总结经验,撰写教育科研论文,争取在有关报刊、杂志及理论研讨会上发表。
(三)校医(卫生保健老师)职责
1.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学生出勤日报工作,因病缺席要注明原因。
2.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学生的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体检情况发现学生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疾病要和班主任、体育老师、家长沟通。
3.组织开展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环境、劳动、饮食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工作。
4.及时处理学生意外受伤情况,一般轻症简易处理,急症、重症汇报领导,联系班主任、家长做好陪护送院。
5.开展并做好近视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6.建立传染病登记薄及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做好教室空气消毒。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必须按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避免交叉感染。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理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钻研教育、心理科学及图书馆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中图法》及计算机管理图书馆的基本常识及实际操作能力。
3.本着“一切为师生,为一切师生”的服务意识,本馆全体工作人员要团结一心,互相配合,做好各人分管的日常工作。热情为师生进行图书文献的借阅咨询工作,并严格执行图书阅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4.做好图书阅览中心日常卫生、安全、防火工作,维护好电脑及其它贵重器材。
5.做好图书宣传、读书指导工作,配合教导处的工作,开展学生读书活动及其它课外活动。
6.认真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校领导及小学图协、市图书馆辅导部工作指导。经常对照教育部的《中小学图书馆工作规范》及省教育厅《江苏省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细则》来检查本中心自身工作,争取创出新水平。
(五)文印员职责
1.努力精通业务,并能一专多能。
2.认真负责做好讲义、资料、试卷等印刷工作。
3.工作细心,打好文稿应复看校对。
4.做好机密文件和学生试卷的保密工作,及时处理废试卷和废腊纸,保持油印室清洁卫生。
5.为了节省经费,节省纸张,应控制油印数量。油印材料要由部门主任签字,方能油印。
6.详细而清楚地登记好各班级、各任课教师油印的纸张数,定期向总务处汇报一次。
(六)仓库保管员职责
1.确立热心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请购、审批制度,物品入库时要建立入库单,并一一核对验收,登记入库,做到物单相符,价目清楚。
3.物品发放时要手续完备,领用物品要签字,建立领料单,并按月做好收付登帐、盘点工作,每月做好库存月报。
4.对库内物资及物品要切实保管好,防止霉烂、变型虫蛀、防窃等,对库内物资和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类堆放整齐、清洁。对外借物品要做到及时归还
5.做好放学和开学时的教室、办公室内有关教学设备和清洁用具的收、发工作。
6.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校园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为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各部门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一)校长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1.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代表学校与教育局,街道派出所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安全责任书》,协调学校周边公安、派出所、城管、交警中队、社区居委等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建立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目标管理实绩纳入教职工、干部考核内容。
4.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工作。
5.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季节和假日安排好值日保卫工作,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处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各处室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带领校内安全人员学习交流。
5.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三)教导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保证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不定时抽查教师的教学情况,严防教师违规教学。
3.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4.认真抓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四)德育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具体实施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2.负责学校的升旗仪式、大型集会、外出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3.抓好班级安全员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坚持每日对校内和周边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处理。
4.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记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
5.共同教育差生,责任书签发到位,落实转差要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6.定期检查汇总各班到校情况,并督促班主任调查学生不到校原因。
7.审核班级的外出活动,并评估活动的各个安全环节。
(五)总务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
3.加强教学楼护栏、扶手及关键部位的设施维护和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路灯正常使用。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者违章用电。
5.确保学校食堂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6.加强学校食堂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体检,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
7.抓好食堂卫生管理,不定期检查炊饮人员的健康状况。
(六)门卫保安安全管理职责
1.忠于职守,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传达工作。
2.坚守岗位,并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3.提前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上岗时穿着整洁,注意仪表、仪态;必须思想集中,不准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严格执行学校来客登记制度,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校外人员车辆一律停在校门口停车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5.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遇学生家长及来客来校要热情接待。学生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家长随意进入学校教学区,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6.维持进出校门秩序,严禁学生随意出校门。
7.保持传达室和校门周围环境整洁。
8.阻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周围设摊,保证校门口畅通。
9.按时开、锁好校门,控制好有关大楼的警报装置,认真监视好学校的监控,夜间按规定在校园内巡视,保证学校集体和个人财产的安全,遇到情况及时汇报。
10.校内物资、物品出校门须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出门证,保安认真检查核实后方可放行。
(七)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班主任有责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安全的危害和范围,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2.班主任是班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在课间休息时,应进入班级观察同学的情况,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会同校卫生老师送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在任课老师上课时,如有学生与任课老师发生矛盾,或影响别的同学上课时,班主任应进入班级,将当事学生调出教室,下课后,协助任课老师解决问题。
4.经常利用班会、早读、教育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提醒学生注意。
6.学生课间操、升旗、参加集会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7.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8.班主任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和制止,并与学生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按照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八)任课教师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3.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若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发生学生行为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家长沟通。
4.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5.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6.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老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代课老师或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7.任课老师在上课时与学生发生矛盾,班主任有责任协助任课老师解决问题。
(九)校医安全管理职责
1.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上好健康教育课。对传染病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隔离。组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2.校医应熟知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
(1)如发生事故后,校医要及时到位,查清原因,进步初步的护理,并联系校领导,送附近医院或指定医院,及时就诊。
(2)校医应在每日早晨前巡察全校学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上报校领导。
(3)指导并监督学校食堂卫生,对膳食管理人员、炊事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
(十)电工、修理、外勤安全管理职责
1.做好本职工作,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
2.每次工作后做好清点工具,防止遗失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3.在工作中仔细检查器材质量情况,发现不合格一律停用并上报领导。
4.在学校大修期间,配合施工单位,检查施工情况,监督施工质量,如遇问题上报校长室或直接下令停工返工,事后上报。
5.校电工应持证上岗在维修时,应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事故的发生。
6.在维修时应严格执行操作安全规章制度,严防安全隐患产生。
(十一)财务室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2.做好财务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允许不相关的人进入财务柜台内。
3.做好安全防患工作,离开财务室检查水、电等情况。
(十二)值班安全管理职责
1.每日按时到岗,认真巡视校园,并将值班时所发生的事件告知班主任。
2.值班时注意特殊学生的情况,及时谈心疏通,严防学生隐患事故的发生。
3.发生事故后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了解情况,报告校长,妥善处理。
4.值班时,值班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在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校长,立即启动校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严格按照执行。
第三章 学校各类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有利于加强支部建设,有利于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为此特做如下规定:
1.支部党员大会
(1)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次,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决议及指示。讨论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决定。接收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和出席县级以上党代会的代表。对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方案、工资奖金分配原则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纪律原则: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每位与会党员要认真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到会党员应达到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决议要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党员须准时参加大会,有事提前请假。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笔记。正确领会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严守大会纪律要求。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委员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作出决议和决定。研究干部的教育、培训,讨论并参与决定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的任免。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它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工会、共青团、纪检等工作。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书记工作。
3.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进行个人工作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4.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搞好党课教育要做到:党课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校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党课形成制度化、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一般由书记、支委讲,也可由优秀党员或校外党组织典型、专家授课。
5.全体党员必须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从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自觉参加党的各种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会议纪律,执行请假制度。
二、校务公开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学校工作更上一层楼。
1.公开内容:学校收费标准;代办费、服务性收费结算情况;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举措;对教师的“六认真考核情况”;教师、学生奖惩情况;评优、职务晋升情况;干部的聘用、提拔情况等。
2.公开形式:校务公开栏;校园信息平台;学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布等。
三、德育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领导小组,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2.组建以年级组长、班主任、团支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老师为骨干力量的德育工作队伍,在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下开展工作。学校的全体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
3.德育处制订学校德育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督促和评估,组织好升旗仪式、时事教育等德育工作日常性工作,抓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组建德育档案。
4.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校内外德育活动,包括社会调查、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技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加强德育科学研究,经常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组织必要的参观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申报德育科研课题,积极参与德育教研活动,以科研为先导,提高德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主动性。
6.积极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注重环境育人和服务育人,建设动态(常换常新)的“德育园地”和有感召力的“提醒语”(名人名言等)。负责校报校刊工作,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7.指导学科教学渗透德育内容,参与听课评课,督促学科教学德育目标的落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有计划、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落实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校园气氛。
8.积极建立社区德育网络,加强对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青少年的德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家长、派出所、媒体等方面的联系,形成学校为中心,周边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区教育网络。
9.认真贯彻奖惩规定,负责评选“六好江南燕”“瞿秋白英雄中队”。
10.班主任要认真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符合班级实际的规章制度。
11.班主任要认真培养班干部,形成强有力的班级领导核心,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风貌。
12.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
13.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要高度重视德育科研,积极开展德育实验研究活动。
14.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每学期设立开放日。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和家长联系,适时召开家长会,认真接待家长来访,加强育人的针对性。
15.班主任要组织指导学生德育考核。
16.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直接实施者,要做到尊重学生,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根据学科特点,积极开展德育渗透教育。
17.道德和法制教师,担任着教育德育工作主渠道的重任,要深入研究当前学生思想品德的特点,积极改进教学方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研究性地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实效。
18.职工要本着服务育人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物,坚守岗位,要时刻牢记: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
19.以上内容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德育工作实绩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每两年评选德育先进工作者。
四、学籍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中小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籍管理条例。
入学
第二条 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电子档案,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第三条 学校不得招收不适龄儿童入学。
第四条 凡招收非学校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符合条件的办理借读手续后方准其借读。对借读生,学校须建立正式的学籍。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学生变动情况应于开学后十天内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统计,中考时必须与教育局核对无误。
第六条 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卡片。学籍卡片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填写应完整,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转学
第七条 学生因家长调动工作,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应填写转学申请表,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跨市转学的应由市教育审批备案,原校应把学籍卡片一起转出。转出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天内办理。
休学
第八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查证属实后,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书。学校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原则上以一学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经申请可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不得到其他学校就读。
复学
第九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申请复学,复学时应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学习,并在学籍卡片中注明复学时间。
第十条 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动员复学并向校长报告,由学校配合政府依法促其复学,并坚持学满规定年限。
毕业
第十一条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经教育局审核,学校校长批准,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奖励
第十二条 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一定荣誉的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第十三条 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奖状的发放由各部门主任审核、批准。
处分
第十四条 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侮辱教职员工,殴打同学,聚众打架,严重损坏公物,赌博或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极少数屡教不改的,由学校调查核实,经校务会议审查通过,校长批准,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第十五条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学生要热情帮助,不要歧视。经过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的,在被处分后的半年至一年内,可由学生本人或班主任提出撤销处分要求,经教导处主任审查,校长批准,公布撤销处分,并在学籍卡片和学生档案内注明。
五、教师教学工作常规
1.备课
(1)备课前必须熟悉本学科本年级本学期的课程标准要求。
(2)备课前应通览全册教材,掌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各单元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制订好全册的教学计划。
(3)为能确实备好课,教师应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及思维发展水平,结合学生实际备课,不照抄教参,参考教案和旧教案。
(4)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节课,备课中应坚持做到:
四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具。
四有:有目的、有措施、有练习设计、有板书设计。
四要:备、教要一致、课前准备要充实、课上要做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详略相宜,方法多样、反馈知识要及时。
四查:查上课落实、查作业质量、查主要漏洞、查改进情况。
切忌:追求形式忽略效果,备课形式化。只备一种情况,不做过细全面考虑,上课被动。不备智力发展,造成死记硬背,只备例题不备练习。
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各学科备课笔记,认真记载和教学反馈检查情况。
(6)定时开展备课笔记评比交流活动,有特色的优秀笔记,提供全校教师学习。
(7)积极开展优秀教案,教学论文撰写评比活动,鼓励教师积极投稿。
(8)发现不备课者不准上课堂上课。
2.上课
(1)上课前,应按备课规范认真备好课;切忌无计划、无目的、无要求的随意性上课。着装应庄重、整洁、大方;切忌浓妆艳抹和戴显眼的首饰。
(2)上课时,教态应亲切、自然,语言应清晰、准确,用普通话教育,做到深入浅出;注意节奏、容量、效率;切忌疲沓、乏味、言不达意。
(3)课堂上处理偶发事件时,应简明、果断;切忌借题发挥,浪费时间,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上课时应严守岗位;不准中途擅离课堂或迟到、早退。
(4)讲课时,应面向全体学生,注意每位学生的神态,对学困生要谆谆诱导,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切忌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法对待学困生,任何教师无权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
(5)讲课后,应按作业批改规范,精心挑选、编排和布置课堂练习或作业,题目要有举一反三的实效性;练习的方法应注重多样性,以调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切忌使用“题海战术”,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减少老师和学生的精力浪费。
3.听课
(1)校行政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听课要求:
①听课可以听自己有特长的课或对口课,也可听其他学科教师的课。
②听课前要熟悉教材,研究教法,听课时要认真详细地作好记录, 提出意见和建议;听课后要认真做好评课工作,及时交换意见,促进教师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
③校行政人员通过听课,要善于发现培养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撰写听课总结或有质量的教学论文,以探求课堂教学的规律,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新途径。
4.作业与批改
各科教师必须精心设计与布置学生的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
要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作业格式要规范化。
(3)各科作业量,应不超过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
(4)作业批改必须规范化,批改作业用红笔,字迹要端正,要认真仔细地批阅每本作业本,对于错误情况要分析其原因,划上记号,引起学生注意,必要时要求学生当面订正,作业批改应注明等级和日期。
(5)学校教导处要定期检查学生作业,优秀作业由教导处负责每学期组织安排一次展出。
5.个别辅导
(1)各学科教师必须认真了解本班的学困生人数和状况,制定提优补差措施。
(2)学生练习,实验或其他操作时,教师必须巡视指导,特别应注意对学困生的辅导。
(3)对学困生作业的错处要划上记号,引起重视注意,必要时要求学生当面指导订正。
(4)在课堂教学中,对学困生应多提问,多鼓励、激发学困生的学习情绪。
(5)各学科教师应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家长配合本学科教学,积极做自己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6.家访
(1)班主任对班内的每一个学生每学期至少访问一次,对重点学生应多次访问,将访问情况简要记录。
(2)确因工作较忙,而学生家离校较远,可请家长到校进行交谈。家长来校,教师要给予热情接待。
(3)要充分用好家校通网络平台。
(4)每学期原则上集中开家长会1-2次。开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将学生的品德表现、学习状况全面向家长汇报。
(5)教师要利用家访或家长会的机会,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的文化、经济、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等情况,并向家长有针对性的推荐一些科学的教育方法。
六、教研组活动制度
1.每学科每周一次教研活动,保证时间、地点,要求人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活动计划,并确定教研专题,学期结束做到人人认真总结教学工作。
3.以多媒体教学手段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用好录播室,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作用。
4.定期开展教师业务和基本功考核,组织公开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5.各非工具学科要定期开展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提高非工具学科的教学质量。
七、图书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由图书管理人员专人负责,图书借阅一律使用计算机管理,若图书杂志等财产如有严重损坏,要照价赔偿。
2.按作息时间开放、关锁。
3.做好防湿、防尘、防虫、防火等工作。
4.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5.图书、杂志上的公章、编号、条码不准涂改,标签不准揭掉,违者加倍赔款。
6.教师借书,一次借阅一般不超过五本。寒暑假前必须全部还清,以便图书室清点图书。
7.学生借书由图书室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手续,如有损坏,学生自负。
8.师生如有调动,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杂志。
9.师生自觉遵守纪律,翻阅后,必须把图书、杂志堆放整齐,如有偷盗,加倍罚款。
八、文印室管理制度
1.文印室由文印员专人负责,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动用机器。
2.文印设备由文印员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便开启机器自行操作。
3.文印员应注意节约,反对浪费,努力提高成品率,文印原料严格控制,既不浪费又不外流。
4.文印员应做好文印设备的养护工作,了解机器的基本性能,做到熟练操作,能处理一般的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部汇报。
5.文印员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和安全防盗、防火工作。
6.复印稿件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教师文印试卷材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九、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体育器材是体育教学和课外锻炼的必需工具。为了防止损坏、遗失、调换和被盗。充分发挥器材的作用,特制订器材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场地设施器械,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保证场地使用安全。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达标。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十、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监督学校各部门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各项保安防备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努力巩固创建成果,常抓不懈,确保学校一方平安,特制定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1.成立以分管安全副校长为检查组长,以学校总务处、义务消防队员为成员的学校安全保卫检查组,负责学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2.每月对各办公室,计算机房,演播室、多媒体教室、档案室以及学校电器设置、食堂消毒情况进行普检一次;每学期对校园围墙、外场体育器材、消防设置、防盗门窗、防盗设备检查一到三次。将不安全因素排检出来,以利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加强校园日常检查,坚持每天巡视校园及校门外1—2次,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排解。
4.各班级实行路队制,校门口安排值日,保证校门口畅通。
5.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培养和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6.门卫对来访者要进行查询和监控,严防不法分子闯入校内肇事。
7.加强双休日、节日和寒暑假值班,确保学校安全。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图书室、仪器室、储藏室、文印室、电脑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要专人负责,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2.通过开展班、团、队活动,利用晨会、升旗仪式、红领巾广播站、办黑板报、张贴标语,讲座等各种途径,向学生宣传消防安全内容,做到人人懂得消防常识,人人具有消防意识。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禁止教师使用电炉等高功率的电器。
4.严禁焚烧垃圾、文件资料。
5.经常检查电源线路,使用蜡烛、酒精灯时须按照防火规定,避免火灾隐患。
6.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并有组织地疏散,师生离开现场。
8.遇到火灾,应运用消防安全知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组织师生自逃生、自救、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9.校领导及各负责人严抓消防安全工作,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十二、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制度
1.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部提出购买申请,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凡属固定资产,购入时必须开具四联单及时登记入帐,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入库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实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2.财产保管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质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并定期核对。
3.固定资产放置地点不得随意私自更动位置。若要更动,必须经后勤部门同意。
4.学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室负责人与后勤签订保管责任书。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5.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总务处。
6.学校分配到各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报后勤调整。各室保管员每学期与后勤部核对一次,属正常淘汰的,经领导审核后,办理报废手续,做到物与帐相符。
7.各科室的钥匙后勤部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地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8.学校实行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学校资产采取层层落实,包管使用到部门、班级和个人,做到件件有着落,物物有人管。师生共同爱护公物。
9.未经学校领导同意,擅自出借学校物品者经查实要追究责任,并予以批评教育,若造成财产损失,则要进行经费赔偿。
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管理本单位现金出纳业务,发放职工工资、福利费、各种规定的津贴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3.按照规定标准,组织和实施各项现金收入,做到收入有帐、有据,并出具正式的统一收据。
4.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存取现金,不得随意超支现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支取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以个人名义将公款私存。
5.准确、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帐、日清月结,经常清点库存,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6.严格履行报帐手续,对手续不全,开支不合理的单据不予报帐,整理好各种报销单据,定期与会计结帐,对帐。
7.遵守银行的结帐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以及本单位内审。
十四、卫生保健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2.结合学校工作规律和季节特点,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做好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和健康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区疾控中心、区教育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4.对各种教学实施卫生监督,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5.坚持预防为主,关心学生饮食、饮水卫生,随时监督、检查。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6.保管和使用好卫生工具,添置必要的常用药品并严加管理,以防变质。
7.积累资料,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保管好学生健康卡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资料,建立学校卫生档案。
十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校园卫生是学校文明、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学校校园卫生管理实行“三定”管理办法,定责任区、定任务、定责任人。分片包干,层层落实。
1.领导小组负责制
组 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德育主任
组 员:各年级组长
2.建立卫生工作制度
(1)卫生清扫制度
要求各班级建立每日清扫,周一大扫除,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进行卫生突击的制度,保持生活、学习、环境清洁卫生。
卫生岗位责任制度
①学生负责教室卫生,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②学校保洁小组完成各班分管以外的学校其它区域的卫生任务及学校基建、改建、维修而引起的卫生整治任务,并指导和协调学生的卫生工作。
A.负责办公区、教学区的走廊、楼梯、卫生间、体育馆、体育场、图书馆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和校领导赋予的其它卫生整治任务。
B.负责道路等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负责垃圾桶的清理。
C.负责教师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清理。
(3)食堂的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归属于食堂工作人员负责。
(4)定时清扫制度,每日放学后学生清扫本班教室。
3.卫生工作职责
(1)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垃圾箱要定位、布点要合理,垃圾要集中;卫生要日日清扫,垃圾要天天拉走。做到:地面无积水,室内无灰尘、无异味,墙角无蛛网,院落内无废弃物,便厕、水池内无污垢、保持干净。
(2)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处室都要按照各自分管的区域,认真组织实施日常的卫生整治工作。
(3)食堂对自己每天所产生的垃圾,应根据垃圾的种类分别存放,同时要控干水分,防止垃圾内的污水随垃圾清运车到处流泻地面,造成新的污染。
(4)保洁人员对学校道路,对绿化带内的枯树、垃圾、废弃物要经常拾检,及时清除。
(5)保洁人员要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清整,以确保卫生能够全面达标。
(6)德育处和总务处的分管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腿勤走到,脑勤想到,眼勤看到,嘴勤讲到,手勤做到。指导学生卫生检查小组每天检查卫生并且作好记录;
(7)德育处和总务处的老师要经常深入卫生工作现场,认真听取有关各方面对卫生工作的建议,及时分析、检查和了解全校的卫生工作状况,积极支持和指导老师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卫生工作总结、讲评和奖惩。
(8)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关心、关注卫生工作;特别是老师,要身先垂范,都要积极地为搞好卫生工作献计献策、出力流汗;要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以不讲卫生为耻的观念。通过大家的共同参与,把我校建成文明、洁净的园林式校园。
4.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环境卫生:
每天早晨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学生卫生检查小组每天检查卫生,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各班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等;教室内无蜘蛛网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2)教学楼卫生:六光(四面墙和天花板,地面)三亮(门玻璃,窗玻璃,灯具清洁明亮)
①教室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
②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
③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禁止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④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⑤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保持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⑥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⑦保持教室讲台,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⑧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⑨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桌面、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⑩爱护教室财产,窗帘、投影仪、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3)厕所:
①不准随地大小便。地面无积水,保持干净、干燥。
②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女生将杂物放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水管。
③不准在洗漱间及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④不准在洗漱间,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⑤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教师办公室:
①明确责任划分,各办公室老师负责对应办公室的卫生清理工作。
②保持办公室内整洁干净,无杂物。办公室所有物品摆放有序。
③不向洗手水池内倒杂物。
5.考核制度
(1)各处室、专用教室、教师办公室卫生考核由校长室组织考核;
(2)教室、包干区环境卫生由德育处负责考核;
(3)食堂的卫生由总务处负责考核。
十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操作事故。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燃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十七、师生用餐制度
1.学生用餐,按班为单位,排好队伍,有序进入餐厅,不争先恐后,不大声喧闹。
2.文明用餐,不随便讲话;爱惜粮食,不挑食拣食。
3.各用餐点服务管理教师,要准时到岗到位,认真关注学生用餐情况,教育学生遵守用餐秩序和纪律。
4.在教工餐厅用餐的老师,不得将孩子带入同餐。因故未到校就餐者,不得将其份额转让他人或带回家。
5.在学生餐厅用餐的师生,用餐后把泔脚倒入分菜盆并初步清除好餐桌污垢后才能离开餐厅;在教工餐厅用餐的老师,必须倒好泔脚,将其餐具放入规定盛器内才能离开餐厅。
十八、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是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计算机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2.计算机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上网的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以防病毒的侵入,机房内严禁吸烟。
3.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
4.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学生入室前要穿拖鞋或鞋套;学生上机要实行对号入座,课间不得擅自离开、互换座位,有问题举手示意。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严禁携带书包、零食、饮料、茶水等进入机房,要求学生按上机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置、设置密码;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学生离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5.定期做好计算机室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洁时严禁使用湿拖把,湿抹布,雨天时严禁学生把湿雨伞带入,计算机室严禁吃零食。
6.计算机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般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应及时会同机房管理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十九、校园无线网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无线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科学合理利用无线网络资源,规范校园网络信息服务,提高校园网络的运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校园网络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校的无线网络主要适用于我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使用,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相关活动,管理校园无线网络的部门是“现代技术处”,负责技术支持和维护的单位是“中国移动公司新吴区分公司”
2.校园无线网实行一师一账号制度,本校教职员工提供手机号码,由现代技术处进行初始账号和密码登记工作,并指导相关工员登录和使用的方法,学生和非本校教职员工不提供服务。
3.本校教职员工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号密码,初始密码必须及时更改,不得向校外人员透露账号密码信息。校外人员如须获得我校的无线网络服务,必须提出申请,校长室同意方可,由现代技术处负责技术处理工作。
4.不得私自加接无线路由和类似于360WIFI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IP地址主人和老师的责任。
5.现代技术处负责日常技术维护工作,必须时刻保持无线网络的畅通,并及时联络技术支持部门解决故障。
二十、触控一体机管理使用制度
为增强教学直观性,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学校安装触控一体机教学设施,为确保触控一体机教学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多媒体触控一体机设备管理制度。
1.触控一体机技术管理和支持部门是“现代技术处”,全校各教室触控一体机实行班级负责制,直接责任人是各班的班主任,主要负责好本班触控一体机的管理和安全工作,维持触控一体机的正常运行,发现技术问题及时与现代技术处联系;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
2.每个班的班主任安排一名学生作为班级一体机管理员,平时保管设备的钥匙,上课老师上课时提前开锁,并协助老师使用设备使用完毕后正常关闭设备并及时上锁,平时注意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遇到设备故障损坏或丢失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教室触空一体机只供本班教师上课使用,严禁学生利用操控一体机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操作。需要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课程,任课老师做好课件,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滥用抽空一体机。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将触控一体机带出班级或借给他人使用
4.使用触控一体机的老师,必须事先接受操作培训,并严格按多媒体操作规程操作,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遇到问题及时与现代技术处相关人员联系,其他人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
5.各班要经常对触控一体机进行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使用触控一体机后因正常关闭并切断电源,多媒体讲桌内严禁放书本等易燃品,禁止在多媒体插座上充电,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意插拔各种接头,严禁搬动电子讲桌,以免损坏线路和线槽,人为损坏、非法操作以及违禁行为所造成的触控一体机的损坏或丢失,学校将责令班级按照价格赔偿,并追求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学校将教师触控一体机管理纳入班级量化管理作为班级评比的内容之一。
二十一、校本研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课程的实施,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工作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作用,提高全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规范我校校本研训工作的实施与发展,特制定制度。
1.校本研训以新课程实施过程小学校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教师为研究和培训的主体,其核心是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
2.校长是学校教研、培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确立起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教研及培训的制度化建设和激励机制的形成,成为校本教研的领导者、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
3.充分发挥教导处的组织协调作用。 教导主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满腔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校本研训制度的建设,加强协调、引领,加强各学科之间的沟通、整合,促进各学科教研的科学化、合理化发展。
4.教研组要积极组织活动,定期开展公开课、听课评课、教学反思、课例评析、课改谈论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5.要加强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理论学习要突出以教学创新思想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的学习,重视专业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学校要为教师推荐或购买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报刊和相关的网上信息,使教师在眼花缭乱的书山中找准学习的目标。“请进来,走出去”,适时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6.建立对话交流制度。加强教师与教师、教师与校领导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对话,建立和谐的对话交流环境,创造民主、和谐、开放、团结校园文化交流氛围,使教师通过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自由公开的讨论,提高新课程改革实施能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7.建立课题研究制度。要求教师人人有研究课题,人人做课题研究,人人经历课题研究的基本过程:提出问题——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案实施的过程——总结课题并提出新的问题。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
8.教师在实际教学中,要学会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反思、创新,努力成为实践的研究者;要对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进行重组,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在教学研究中平等交流、经验分享和学术互助。
9.加强校本课程、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挖掘并发展学校自身的文化底蕴,按区对学校的考核要求编写校本教材。
10.开展师徒结对活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要求高级教师要带徒弟,要在教育教学各个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师傅上好指导课,徒弟上好创新课,师徒相互听课,每学期师徒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
二十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省、市档案局制订的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党政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 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综合办对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部门相关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做好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 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综合办负责管理,包括:
1.党政(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已建成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设施工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各类实物。
第八条 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相关人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归档时间和手续
1.党政(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 档案的整理
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 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2.库房温、湿度要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同时应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和记录。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 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 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必要时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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